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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鈣王是什麼(鈣王是什麼)

      離開振東藥業2年多後,北京朗迪藥業有限公司(簡稱“朗迪藥業”)與其“前東家”振東藥業一起出現—— 近日,32批次碳酸鈣D3顆粒等產品不合格檢查合格後,該公司被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停產經營30天整頓,並處以“最高”1.34億元的罰款。

      10月24日,朗迪藥業回應媒體稱,“誠摯接受”市場監管部門的處罰決定,將完善委托加工生產的質量控製和工藝要求,“堅定不移地加強產品質量建設”。監督體係。”購買過相關批次產品的消費者可以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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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媒體報道,振東藥業已表示與朗迪藥業僅存在代加工關係,其停業整頓與公司無關。 10月24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微信聯係振東藥業,但截至發稿尚未得到回複。

      違法所得618萬餘元,公司解釋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

      10月16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官網公布了對朗迪藥業的處罰公告。行政處罰信息顯示,2023年全國藥品抽檢工作中,經甘肅省藥檢所檢驗,朗迪藥業相關批次藥品不合格:2021年2月3日至2022年11月29日期間,朗迪藥業維生素D3山西振東製藥公司委托迪藥業生產的32批次碳酸鈣D3顆粒、碳酸鈣D3顆粒(二)、碳酸鈣D3片(二)含量測定項目不符合規定。具體來說,這32批次產品包括碳酸鈣D3顆粒24批次、碳酸鈣D3顆粒(II)7批次、碳酸鈣D3片(II)1批次。

      根據公布的處罰信息,共生產32批次不合格藥品931669箱,除成品樣品242箱外,全部銷售。經核算,朗迪藥業實際銷售上述批次藥品618萬餘元,被認定為違法所得; 32批次不合格藥品總貨值超過670萬元。

      召回產品批次圖片來源:朗迪藥業官網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朗迪藥業作出的處罰包括:責令停產停業整頓30天;沒收召回不合格藥品5萬餘箱;沒收違法所得618萬元以上;並罰款13403萬元以上。這些罰款和沒收共計1.4億多元。

      事實上,早在今年7月17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就發布公告稱,經甘肅省藥品檢驗研究院等10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注為16家企業生產包括北京朗迪藥業有限公司碳酸鈣D3顆粒等49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其中,朗迪藥業的明星產品碳酸鈣D3被“點名”,涉及北京振東朗迪藥業有限公司,山西振東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共計32批次產品不合格。符合要求。含量測定顯示,產品中維生素D3含量略低於標準。

      7月19日,朗迪藥業在公司公眾號“朗迪健康”發布官方聲明稱,“經第三方權威專家認證,維生素D3含量容易因溫度、運輸等客觀環境因素而不穩定” ……,但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

      振東製藥第三季度淨利同比下降15654.59%

      2021年8月之前,振東藥業和朗迪藥業均為母公司。

      2016年,振東藥業斥資26.46億元收購康源藥業(後更名為“朗迪藥業”)100%股權。此後,其業績穩步增長,兩家公司實現了“雙贏”。 2020年,振東藥業實現營業收入48.48億元,歸屬母公司淨利潤2.62億元,其中朗迪藥業貢獻值分別為7.5億元、3.61億元;振東藥業《2019年總經理工作報告》提到,“2019年,碳酸鈣D3占據全國醫藥銷售市場65%的份額,遙遙領先於其他同類品種,終端銷量同比增長21.2%。 ”

      但隨著振東藥業“聚焦醫美市場,深耕腫瘤領域,減少多元化發展,實施戰略瘦身”,朗迪藥業隻能走向獨立。 2021年8月17日,振東藥業擬投資58億元,同時宣布與朗迪藥業簽署《藥品委托生產合同》,規定朗迪藥業委托振東藥業生產碳酸鈣D3片( II)和碳酸鈣D3顆粒。委托期限自《股權出售協議》約定的交割日起生效,有效期十年。

      值得注意的是,朗迪藥業公布的召回批次產品中,最早的生產日期為2021年2月1日,早於兩家公司“分手”的時間。那麼,當朗迪藥業被重罰的時候,振東藥業為何能夠毫發無傷呢? 10月24日,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誌斌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正常情況下,受托方會按照委托方的生產參數要求進行加工生產。最終承擔責任的是委托方,即產品的銷售者。藥品質量相關責任。以朗迪藥業被罰款事件為例。雖然它和振東製藥曾經是關聯公司,但兩者至少在形式上不再有關聯。因此,隻有主體朗迪藥業才承擔銷售不合格藥品的責任。

      另外,記者注意到,10月22日,振東藥業發布2023年第三季度報告,公司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27.84億元,同比下降0.55%;歸屬於母公司淨利潤-87.42萬元,同比下降103.53%;第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8.51億元,歸屬於母公司淨利潤-1541.66萬元,同比分別下降20.74%和1565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