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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煤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應當按照煤礦的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於煤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的問題,於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煤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什麼是領導帶班下井製度?

      一、礦領導下井帶班管理製度 1、礦領導下井帶班規定 (一)礦長、書記 8 次/月以上,分管生產、機電、安全、 通風的副職 14 次/月以上。

      煤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煤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應當按照煤礦的

      (二)礦調度室在安排每月全礦值班時,必須安排礦領導下 井帶班,要保證每個班至少有 1 名礦領導下井帶班指導作業,與 工人同上同下。(三)在巷道貫通、初次放頂、排瓦斯、探放水、過斷層、 係統調風等關鍵階段,礦分管領導,有關業務副總及科室人員必 須親臨現場指導,到達現場後必須電話向礦調度登記彙報,確保 安全生產。

      一、礦領導下井帶班管理製度 1、礦領導下井帶班規定 (一)礦長、書記 8 次/月以上,分管生產、機電、安全、 通風的副職 14 次/月以上。

      (二)礦調度室在安排每月全礦值班時,必須安排礦領導下 井帶班,要保證每個班至少有 1 名礦領導下井帶班指導作業,與 工人同上同下。(三)在巷道貫通、初次放頂、排瓦斯、探放水、過斷層、 係統調風等關鍵階段,礦分管領導,有關業務副總及科室人員必 須親臨現場指導,到達現場後必須電話向礦調度登記彙報,確保 安全生產。

      煤礦帶班領導應急預案的主要職責?

      1、下井帶班人員要把保證當班安全生產作為第一責任,帶班人員必須掌握當班的安全生產狀況。即人員到崗情況、設備運行情況、施工(作業環境)安全情況、施工進度完成情況等,對當班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2、下井帶班人員發現危級職工生產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必須立即組織采取停產、撤人、排查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並及時向生產調度值班領導和礦長彙報。

      3、帶班人員必須做到“兩同時、三不放過”。“兩同時”即與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過”即隱患和不安全行為不放過、對安全隱患找不出原因不放過、安全隱患得不到處理不放過。

      4、帶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及時發現並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製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5、關口前移,重點加大對施工過程中各重點環節的檢查和巡視,必要時,重點工作、關鍵環節及重大隱患的處理必須蹲點把關,杜絕現場安全管理的失控。

      6、認真檢查各作業點的作業人員是否按《操作規程》執行,有無違章作業現象,協調所在隊組之間、各環節的關係,維護安全施工秩序。

      7、發生危險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人員必須立即組織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並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

      8、必須堅持在井下指定地點中央變電所(特殊情況在現場)交接班,上一班帶班人員要向接班的帶班人員詳細說明井下安全狀況,存在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事項等,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9、下井帶班人員升井後,要將下井時間、地點、經過路線、發現問題及處理意見等有關情況進行詳細記錄,並交質標辦存檔備案。

      10、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執行到位,對采煤、掘進、通風、機電、運輸等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巡視,及時記錄檢查結果。

      煤礦工人的十大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參加安全生產管理權。

      2、安全生產監督權。

      3、安全生產知情權。

      4、參加事故隱患整改權。

      5、不安全狀況停止作業權。

      6、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權。

      7、抵製違章指揮權。

      8、緊急避險權。

      9、反映避險權。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於煤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於煤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