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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礦應急管理製度,煤礦應急管理製度大全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於煤礦應急管理製度的問題,於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煤礦應急管理製度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煤礦防火細則規定?

      包括以下幾方麵:
      1. 建設期間必須製定井上、下防火措施,所有地麵建築物、矸石山、木料場等處的防火措施和製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防火的規定。
      2. 木料場、矸石山距離進風井不得小於80m,木料場距離矸石山不得小於50m。不得將矸石山設在進風井的主導風向上風側,也不得設在地表下10m以內有煤層的地麵上和設在有漏風的采空區上方的塌陷範圍內。
      3. 井口房和井口附近50m內的臨時建築都應用不燃性材料建築,否則必須製定防滅火措施。
      4. 建設單位應結合生產、生活供水,建立消防管路係統,保證足夠的消防用水。消防管路係統可以與防塵供水係統共用。
      5. 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m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
      6. 井筒、平硐與各水平的連接處及井底車場,主要絞車道與主要運輸巷、回風巷的連接處,井下機電硐室,主要巷道內帶式輸送機頭前後兩端20m範圍內,都必須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7. 井下嚴禁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
      8. 任何人發現火災事故,應立即實施直接滅火,啟動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火警電話“119”),迅速撲救火災,疏散人員。火災撲滅後,保衛科應保護好現場,事故單位要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公安消防機關查清原因,核實火災損失,落實事故責任。未經消防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場。
      9. 消防重點單位和保衛科對礦區重點防火部位,每日進行一次防火巡查並建立記錄,其他單位可根據需要至少每旬檢查一次。檢查內容:a.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b. 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無阻,安全防火標誌、應急照明燈是否完好;c. 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d.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以上是煤礦防火細則的部分規定,僅供參考。

      煤礦應急管理製度,煤礦應急管理製度大全

      根據《煤礦比較安全規程》(GB50338-11)的規定,煤礦防火細則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確定防火紅線和著火閾值。
      2、建立火災監測和報警係統。
      3、建立防火審查製度,規範施工機械設備的火災防護措施。
      4、安裝建立的防火牆、防護門和防火欄杆,確保其有效性。
      5、煤礦設計必須符合火災預防要求。
      6、定期實施火災預防檢查,整理有關比較安全事故和火災統計,定期培訓火災預防和滅火技能。
      7、責任人腐敗及火災事故的處罰和獎勵。
      8、對許多可能引發的火災的物質的精確管理,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
      9、煤礦在火災發生後,應及時采取措施,包括清理火災場所,檢查吊裝設備的比較安全性,把握可能隱患的情況等。

      煤礦防火細則是為確保煤礦內部安全,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而製定的規定。

      細則要求煤礦內部進行防火巡查,定期對電氣設備進行檢修,設置有效的自動滅火係統等,同時還要規範員工的行為,如禁止吸煙、明火等。

      此外,細則還要求煤礦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應急預案和應急救援隊伍,確保在火災事故發生時能夠及時有效地處理和應對。

      煤礦安全規程第六百七十二條?

      我是一名煤礦工程師,工作30年了,下麵就回答一下煤礦安全規程第672條的規定:

      (一)為進一步加強應急值守工作,有效應對緊急事件和突發事故,根據《煤礦安全規程》(2016)第 672 條“煤礦企業應當落實應急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事故預警、應急值守、信息報告、現場處置、應急投入、救援裝備和物資儲備、安全避險設施管理和使用等規章製度”的規定,製定本製度。

      (二)煤礦安全、生產和技術部門負責人及以上管理人員參加煤礦應急值守,煤礦指定的值班人員可以參加煤礦應急值守。

      (三)參與煤礦應急值守人員,實行 24 小時值班,並按規定的交接班時間進行交接班,值班及交接班地點為應急值守室(可設在調度室)。

      (四)煤礦應急值守當值小組組長根據當天值班人員的實際情況安排應急值守人員

      及值班時間,保證 24 小時有應急值守人員值班,調度指揮中心負責對值班情況進行檢查督導。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於煤礦應急管理製度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於煤礦應急管理製度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