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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加快露天礦山綜合整治速度的意見(浙江加快露天礦山綜合整治速度的意見)

      記者近日獲悉,浙江省自然資源廳和生態環境廳將聯合加快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按照計劃,今年9月底前,各縣(市、區)全麵完成露天礦排查工作,2020年底前,全省全麵完成露天礦綜合整治工作。

      兩部門均明確,將分類別開展露天礦山綜合整治。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和規劃,汙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的露天礦山,依法關閉;對汙染治理不規範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頓,經有關部門組織檢查驗收後,方可恢複生產。擅自停產、複產的,依法強製關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已喪失責任主體的露天礦,要因地製宜加強恢複和綠化,減少和抑製大氣揚塵。

      浙江加快露天礦山綜合整治速度的意見(浙江加快露天礦山綜合整治速度的意見)

      加快露天礦山生態修複進度。指導礦山按照綠色礦山建設行業標準、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審批、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土地複墾規劃等要求開展生態修複。對主體損失負責的,按照“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大力探索建立礦山地質環境修複是政府主導、政策支持、社會參與、治理發展、市場化運作。創新綜合治理新模式,加快生態修複進度。

      禁止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嚴禁設立新的商業性露天礦山采礦權。建設項目采礦權必須嚴格執行生態環境保護、礦產資源規劃和國家綠色礦山建設行業標準的要求。廢棄礦區生態環境治理修複項目、礦區土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鄰近礦區綜合整治項目,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履行建設項目立項主體責任,做好建設項目的建設工作。建立建設項目;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履行建設項目采礦權設立主體責任,依法依規做好建設項目采礦權設立工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做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的審批工作。